2024年9月,律师曾武在代理一宗涉黑案件二审时,因休庭期间关闭洛阳中院律师休息区的手机信号屏蔽器,导致设备掉落,被警方认定为“扰乱单位秩序”,处以行政拘留5日。
曾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河南高院为避免利益冲突,将案件指定至商丘睢县法院。
https://fxtwitter.com/whyyoutouzhele/status/1967785514242888185
曾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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