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12月8日,丰城市卫健委发布情况通报:
经调查了解,陈某系中医院ICU护士,在今年职工体检中发现肺部疾病,中医院批准其一个月病假赴上海诊疗。病假结束后,陈某再赴上海复查,医生出具休息14天的门诊疾病证明书。陈某向中医院提出再休一个月病假的申请,因其未能提供需住院治疗的证明,中医院根据医院请假制度规定,给予了其一个月的事假,但在沟通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
12月8日上午,市卫健委、中医院相关负责同志已与陈某夫妇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现场解决了其请病假等实际问题。市卫健委对中医院相关领导语气生硬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后续我们将积极改进工作,切实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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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推文:
12月7日,江西宜春丰城市一名在ICU工作五年的女护士确诊肺癌,因长期“两白一通宵”高强度倒班,身体已无法支撑夜班。她持盖章完整的疾病证明申请病假,却被医院以“门诊病假单不算”为由拒绝,只准请事假,最终仅批一个月,工资一千多元,五险一金自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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