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据国内媒体报道,2024年,云南镇雄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汪剑武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获刑四年。
刑满出狱后,他坚称无罪并持续申诉。2026年1月,汪剑武实名举报镇雄县信访局局长李某国、县人大常委会李某涉嫌篡改伪造关键证人笔录。
其调取的录音录像显示,三份关键笔录存在多处不实篡改,证人本人也证实笔录内容与自己陈述不符。该案前后十二次询问,仅三份留存录像,其余录像均被覆盖。
法院判决书已认可笔录与录音录像存在出入,但认定不属于非法取证,未排除证据,仅以录像内容为准。汪剑武指出,涉事办案人员未被追责反而晋升,涉嫌滥用职权、伪证相关违法犯罪,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彻查。涉事干部拒绝对此事回应,当地宣传部门亦未答复。目前,昭通市纪委监委已正式受理该实名举报案件,尚未公布调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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