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可认定刑事案件涉及危害国安

6月8日,《香港01》报道:香港政府建议制订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授权特首发出证明书,若认定某刑事罪行涉及国家安全,相关案件即属危害国安案件。

行政长官李家超6月9日表示,该附属法例目的是令案件界定机制更清晰,减少争拗,强调附属法例无增加任何相关法例的适用范围、无扩充罪行的定义,亦无增加任何罪行、罚则或权力。

香港在2019年反修例风波后,先后制订《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其中,《香港国安法》列出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香港的一系列修法让一国两制名存实亡,引发香港人大规模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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