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浙金暴雷事件的维权现场,群众们齐声高喊“浙金还钱,浙金还钱!”。现场有人倒地不起,被围在防暴警察团团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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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推文:
12月5日,浙江省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浙金中心】暴雷,数百名投资者在省政府门口维权。
视频显示,现场多名投资者被暴力抓捕。
受害人表示,浙金中心由浙江省政府、宁波市政府控股40%,涉及资金上百亿,目前处于无法兑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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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稿:浙金中心爆雷背后的前因后果与深层内幕
2018 年华信系 37.2 亿元爆雷,并非孤立的债务违约,而是浙金中心与华信集团之间长期资本捆绑关系的集中崩塌。2016—2017 年,华信系借助浙金中心的国资背景和信用优势,通过多个 SPV 持续融资,累计规模达 37.2 亿元。表面上是合规金融产品,实质上形成了“强信用平台对接弱资产质量”的结构性错配。随着华信资金链高度紧张,这一模式本身已不可持续。

2018 年 1 月叶简明被调查后,华信系依赖“借新还旧”维系的资金池迅速断裂,37.2 亿元风险全面暴露。华信破产清算后,该笔债权最终确认为浙金中心的坏账。面对兑付压力,处置思路并未选择及时出清风险,而是坚持“国资平台不能违约”,通过股东增资、滚动发行新产品、引入新股东等方式维持刚性兑付。这一阶段,风险并未消除,而是被掩盖并向后转移。

此后,浙金中心在增资扩股和股权重组中引入祥源系,平台继续被用于融资运作,华信留下的坏账实质上被转嫁给新的投资人和更大规模的资金池。到 2020 年后,平台已形成典型的非标资金池业务模式,只能依靠不断发行新产品偿还旧债。随着市场环境变化,2024 年后融资链条断裂,最初 37.2 亿元的风险被层层放大,最终演变为规模约 200 亿元的浙金资产全面兑付危机。回看这一过程,选择“维稳”而非“及时暴露风险”,使问题被延后引爆,但代价成倍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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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推文:
网友梳理了浙金暴雷事件的前因后果时间线。
资料显示,浙金中心在国资背景时期,原本为省内地方建设融资的平台,因私人关系涉足了省外民企项目,相关投资出现重大风险,并且产生了巨额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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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部分中,报告通过人权律师方县桂(Daniel Fang)的亲身证词,集中呈现了临汾圣约家园教会案的全过程,并以此作为观察中国宗教案件司法运作方式的典型案例。
圣约家园教会最初源自 2012—2013 年间的查经小组,2017 年正式形成独立教会,由李洁与韩晓栋担任传道人。尽管该教会长期公开活动,但始终未被纳入官方宗教管理体系。2022 年 8 月 19 日,警方突袭教会在灵石县石膏山举办的家庭夏令营,拘留三十余名成年人和四十名儿童。数日后,李洁与韩晓栋被置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其间遭受严重虐待,被剥夺睡眠和食物,连续数日不得休息,身体与精神状态急剧恶化。随后,教会成员王强因拒绝放弃信仰、拒绝配合不利证词而被拘押,同样遭遇强迫审讯和酷刑。
案件最终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检方指控的核心并非具体欺诈行为,而是基于教会未注册、宗教活动未经批准、传道人未持官方证书等行政性理由。整个审理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正常辩护活动屡遭阻挠,法院和政法机关以维稳为由对家属、信徒和律师实施严密控制。2025 年 6 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三人判处有期徒刑。
报告指出,该案并非孤例,而是中国家庭教会案件中高度重复的处理模式:通过经济类或行政类罪名掩盖宗教迫害的实质,以程序操控消解辩护权利,使司法成为压制独立宗教团体的工具。

第五部分转向对“宗教中国化”演变路径的整体观察。作者指出,自 2016 年新疆集中营体系建立、2018 年秋雨圣约教会遭全面打击以来,中国对宗教的压制已由零散行动转变为全国范围的系统性工程。到 2020 年疫情爆发时,几乎所有具备社会动员能力的独立宗教组织已被清除或被迫转入地下。疫情之后,国家并未放松控制,而是改变了方式:公开的强制手段逐渐让位于行政规章、部门管理和文化重塑。
“宗教中国化”在这一阶段不再只是口号,而成为明确的政策项目。其核心要求并非文化融合,而是意识形态重塑:宗教必须首先认同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论是天主教、新教,还是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教义阐释、神职培养、宗教教育和仪式实践都被要求围绕政治忠诚展开。经典文本被重新解读,宗教音乐、讲道和教材被赋予明确的政治导向,宗教逐渐被剥离其超越性与精神核心。
作者指出,这一过程的关键并不在于完全消灭宗教,而在于将其“去神圣化”,使其丧失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动员能力,最终沦为意识形态的空壳。
报告进一步指出,真正深远的影响体现在代际层面。通...
报告在第三章“镇压的框架”中指出,中国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压制,并非源于法律缺位,而是源于法律在制度设计、解释与执行层面被系统性地用于政治控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与具体案件相互配合,构成一套完整的治理链条:政策确立意识形态方向,法律提供可操作工具,司法与执法则负责将控制落实到具体个人与团体身上。在这一体系中,宗教被持续界定为可能影响国家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对象,而非应当优先保护的基本权利领域。

在习近平治下,“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以法律约束权力,而是通过法律为权力运作提供合法性外观。实际运作中,镇压往往先于立法发生,随后通过修订法律或出台行政规章,为既成事实补充制度依据。2017 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其后大量配套行政法规,使宗教活动全面纳入审批、许可和备案体系之中,行政法规在实践中发挥着围困宗教表达、压缩宗教空间的作用。

在法律文本层面,报告特别强调宗教相关法律的高度模糊性。诸如“非法宗教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妨碍制度实施”等概念缺乏明确界定,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极大的解释空间。这种模糊性并非偶然,而是为选择性执法服务,使同样的宗教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政治环境下,被认定为合法、违规或犯罪,从而使法律成为可随时启用的打压工具。

司法程序中,这种工具化趋势表现得尤为明显。报告指出,在涉及宗教或政治敏感案件时,《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保障经常被系统性架空。律师会见权受到限制,案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不公开审理,判决理由与证据缺乏透明度。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广泛用于宗教人士,实质上构成秘密拘押,使当事人在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下长期失去法律救济,存在强迫失踪、精神虐待乃至酷刑的风险。

与此同时,刑法罪名的政治化使用成为宗教案件中的常态。报告指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诈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被频繁用于处理宗教活动。这些罪名本身具有高度弹性,不要求实际暴力行为或明确危害结果,宗教讲道、出版、聚会乃至线上交流本身即可被认定为犯罪,从而使宗教活动整体被等同于违法行为。

在行政层面,宗教中国化通过一系列密集出台的行政法规得以全面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受到严格许可和内容审查,未经批准的线上讲道、直播和转发被禁止;宗教教职人员被要求明确表态拥护党的领导和意识形态;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活动范围和财务运作受到集中管控;宗教教育和人才培养被纳入政治审查体系;藏传佛教和伊斯兰...
报告在第三章“镇压的框架”中指出,中国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压制,并非源于法律缺位,而是源于法律在制度设计、解释与执行层面被系统性地用于政治控制。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与具体案件相互配合,构成一套完整的治理链条:政策确立意识形态方向,法律提供可操作工具,司法与执法则负责将控制落实到具体个人与团体身上。在这一体系中,宗教被持续界定为可能影响国家稳定和意识形态安全的对象,而非应当优先保护的基本权利领域。

在习近平治下,“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以法律约束权力,而是通过法律为权力运作提供合法性外观。实际运作中,镇压往往先于立法发生,随后通过修订法律或出台行政规章,为既成事实补充制度依据。2017 年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其后大量配套行政法规,使宗教活动全面纳入审批、许可和备案体系之中,行政法规在实践中发挥着围困宗教表达、压缩宗教空间的作用。

在法律文本层面,报告特别强调宗教相关法律的高度模糊性。诸如“非法宗教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妨碍制度实施”等概念缺乏明确界定,为执法机关提供了极大的解释空间。这种模糊性并非偶然,而是为选择性执法服务,使同样的宗教行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不同政治环境下,被认定为合法、违规或犯罪,从而使法律成为可随时启用的打压工具。

司法程序中,这种工具化趋势表现得尤为明显。报告指出,在涉及宗教或政治敏感案件时,《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程序保障经常被系统性架空。律师会见权受到限制,案件以“危害国家安全”为由不公开审理,判决理由与证据缺乏透明度。其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广泛用于宗教人士,实质上构成秘密拘押,使当事人在与外界隔绝的状态下长期失去法律救济,存在强迫失踪、精神虐待乃至酷刑的风险。

与此同时,刑法罪名的政治化使用成为宗教案件中的常态。报告指出,“寻衅滋事”“非法经营”“诈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被频繁用于处理宗教活动。这些罪名本身具有高度弹性,不要求实际暴力行为或明确危害结果,宗教讲道、出版、聚会乃至线上交流本身即可被认定为犯罪,从而使宗教活动整体被等同于违法行为。

在行政层面,宗教中国化通过一系列密集出台的行政法规得以全面推进。互联网宗教信息受到严格许可和内容审查,未经批准的线上讲道、直播和转发被禁止;宗教教职人员被要求明确表态拥护党的领导和意识形态;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活动范围和财务运作受到集中管控;宗教教育和人才培养被纳入政治审查体系;藏传佛教和伊斯兰...
“党权至上:中国将立法与政策武器化以压制宗教信仰自由”
近日,宗教自由倡导组织全球基督教团结联盟 (CSW) 发布了一份报告《党权至上:中国将立法与政策武器化以压制宗教信仰自由》。该报告由多名中国人权律师与学者共同撰写,直指中国当局在后疫情时代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打压,已经从阶段性、高压式的镇压,转向「制度化」和「日常化」。

在“镇压的框架”一章中,报告指出,中共作为一个以无神论为意识形态根基的执政党,长期将宗教视为潜在的政治风险对象,视其为可能威胁国家稳定与意识形态统一的因素。
在习近平统治的治理体系下,威权控制被系统性地「合法化」:政策、法规和司法实践,已经不再是限制国家权力的工具,而是服务于政治目标。在这一框架中,宗教信仰既成为多层次打压的对象,又在符合政权利益时被有限容忍并加以利用。
疫情不仅没有缓和这一趋势,反而推动镇压方式从粗暴清场和直接抓捕,让位于更隐蔽、更系统性的控制形式。

首先,在法律层面,报告引用习近平2014年的讲话:“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
报告认为,中国宗教法制呈现出典型的中特法律特色:党权居于超然地位,并辅以高度模糊的法律条文,为执法者在面对不同宗教团体与个体时提供了极大的弹性阐述以及行政裁量空间。这种“口袋化”的法律设计,使正常的宗教活动可以随时被重新定性为“非法”“扰乱秩序”甚至刑事犯罪。配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限制律师会见、秘密审判等做法,宗教案件中的程序正义被长期系统性地架空。

其次,报告讨论了「宗教中国化」这一中共关键的宗教政策。
报告引述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表述,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这就意味着,宗教必须以党和意识形态为最高权威。无论信仰内容为何,首先要完成政治忠诚的表态。各宗教被要求在教义阐释、神职培养、宗教教育和仪式实践中,不断强化爱国主义和所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报告进一步指出,一些官方推动的“本土化”实践,已经演变为对经典文本的重写、对神学传统的歪曲,甚至出现以宗教的韵律 来颂扬党的权力本身,由此催生带有党派色彩的「中国化圣乐」。
报告举例指出,中国天主教爱国会被要求推动“具有‘中国主题’的注解版《圣经》、模范讲道和标准化教科书”,各地教...
12月20日,据中国网球协会消息,中国网球运动员逄仁龙因操纵或企图操纵比赛被处以禁赛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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